瀘西包工頭因拖欠工程款製造爆炸身亡
  家屬成被告被索賠134萬
  追蹤報道

  瀘西地產公司項目部爆炸案調查
  儘管瀘西一中遷建工程爆炸案嫌疑人王小平以自己的死,試圖結束他與大老闆劉志龍的恩怨,結束拖欠工人、機械租賃者等人的工程款,但在他死後,問題並未能夠化解。
  昨天,王小平生前雇佣的工人、機械租賃者等10人為討要工程款,將他的親人以及負責建設該工程的紅河潤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討要拖欠的134.7萬餘元工程款。
  案情回顧

  因工程款扯皮包工頭製造爆炸案
  去年7月23日上午9點27分,瀘西一中遷建工程項目部(即紅河潤龍祥地產公司工程項目部)辦公室發生爆炸,造成犯罪嫌疑人王小平當場死亡、該公司經理劉志龍受重傷。
  案件發生後,經公安機關初步調查:該爆炸案系劉志龍(公司法人代表)與王小平(死者,湖南人)因工程承包款項支付問題引發。王小平家屬稱,地產公司認為王小平截留挪用了100多萬元工程款,致使工人上門逼債,與公司管理層交惡,王小平感到屈辱卻求助無門,最終做出了極端之事。
  爆炸之後,王小平死亡,公司負責人劉志龍重傷。原先在王小平旗下工作的小工頭和工人們在沒有要到工錢後,只能紛紛離開工地另謀生路。但半年過去了,討要不到工錢和租賃費用的當事人最終將8張訴狀遞給了法院。
    王小平親屬
  會償還王生前所欠債務

  要求地產公司先付清欠款
  昨天,瀘西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其中的6起案件。原告方和第一被告王小平一方的家人均未請代理律師,只有第二被告劉志龍的公司委托了律師做辯護,但劉志龍本人並未到庭。
  6起案件中,1起為討薪,2起為討要爆破款,3起為討要機械租賃費用。在討薪案中,原告認為,王小平的家人作為遺產繼承人,應該承擔王小平生前的債務。而地產公司,將工程發包給沒有相應資質的王小平,因此負有連帶清償責任。對此,王小平的兒子說:“只要是父親簽了名字的欠款,我們都認。”
  王小平的家人對拖欠工程款一事並不否認,也願意支付。王家人認為,之所以會拖欠工程款是因為第二被告紅河潤龍祥地產公司沒有足額支付工程款給王小平,並且否認王小平“截留了100多萬工程款”,並表示,所撥付的工程款已全部投入到施工之中。所以要先理清王小平和第二被告之間的債務關係。
  地產公司

  欠的60餘萬元工程款

  可拿來償還工人工資
  法庭審理了陳紹芳、詹金國、李建興等人起訴兩被告拖欠工程款、工資的案件。原告方認為,雖然王小平已經身亡,但拖欠的工程款應該由他的家人和房地產公司共同承擔。其中,因房地產公司監管不力導致“工程款被挪用”,在此案中應該付連帶清償責任。
  對此,紅河潤龍祥公司代理律師則認為,原告要求地產公司與王小平的法定繼承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無事實依據和法律責任。該項工程總造價有520多萬元,公司已經按約定先期支付了460多萬,地產可以將剩餘的60多萬元拿出來賠償。但剩餘的工程款,公司方面將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新聞延展

  爆炸案當事人劉志龍首度現身講述案情

  王小平爆炸時距離自己1.5米
  在開庭前夕,爆炸案當事人劉志龍與本報記者取得聯繫,介紹了案件經過和自己對此案的看法。被炸成重傷的劉志龍經過搶救,雖然保住了命,但左手被炸斷兩根手指,手臂骨折,身體左半邊的神經受到創傷,左腿大面積植皮,目前鑒定為7級傷殘。現在,他每周還得去醫院做理療。
  劉志龍介紹,事發前他和王小平確實因工程款的“去向”問題發生矛盾,但沒想通為何王小平會做出如此極端的事情。他介紹,事情起因是,事發前一段時間,王的工人突然來到他的辦公室,稱已經有幾個月沒發工錢了,要求他向王下發工程款。但劉認為,此前已按照合同要求,將總工程款的87%撥付給了王,正常情況下不應該出現拖欠工資的情況。據此懷疑,王可能挪用了工程款。在去年7月18日,查完王的賬目後,劉當著王下屬的幾個小組長質問王被其“截留”的100多萬元工程款去哪了,但是王卻回答不出來。自此,討薪的工人開始不斷向王討要工錢,致使王對其心生怨恨。
  事發過去了半年,劉志龍依然清晰地記得,爆炸前幾秒鐘所發生的事情。事發當天早晨,劉就想把10萬元的工資發掉,於是就到辦公桌抽屜里找剪子把捆錢的袋子剪掉。劉在拿剪刀的過程中看見王小平進入辦公室,表情隨和,雙手放在夾克的外兜里。正當劉向王說:“你要說什麼”時,離劉1.5米遠的王身上突然發生爆炸。
  儘管此事已經過去半年,但對於這有爭議的“100餘萬元”的“去向”,相關部門也一直沒有查清。
  昨天審理的案件,瀘西法院並未當庭做出宣判。明天,瀘西縣法院將繼續審理餘下的2個案件。
  程權
  來源:都市時報
(編輯:SN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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