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 海口10月27日電記者邢東偉 通訊員 沈玉華 崔善紅 海口一男子劉某攜帶水果刀在銀行門口伺機搶劫,後見他人在銀行櫃臺取現金放入公務包內,便尾隨他人並砸破他人車窗將放有139000元現金的公務包搶走,為方面逃跑搶走一輛電動車。今日,劉某被海口市龍華區法院一審以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
  2014年1月29日14時,劉某攜帶一把水果刀在海口市某商場附近一家建設銀行伺機搶劫,見黃某明在銀行櫃臺的窗口處取出現金放入公務包內,遂尾隨黃某明。黃某明將裝有現金的公務包放入黑色大眾轎車內離開後,劉某在大院門口撿一塊磚頭正欲砸破車窗時,創新公司員工洪某菊等三人發現並制止,劉某旁若無人地持石頭砸破後車窗拿走公文包並用水果刀威脅三人不得靠近,洪某菊等見狀持掃把追趕劉某,劉某退出大院恰遇騎電動車經過曾某榮,便持水果刀搶走曾某榮的電動車逃離現場。  (原標題:男子專盯取款客戶石頭砸車窗搶走近14萬元現金獲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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